|
依据《大庆市新产品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市经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大庆市新产品认定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04年10月20日-2004年11月10日
二、申报条件:2002年以后企业开发研制并投产试用的新产品,在结构、性能、原材料、选型以及工艺、技术等方面比老产品有显著区别或提高,在大庆市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民用工业产品,凡没有参加过市级新产品认定的,均可申报本次新产品认定。
三、材料准备:凡企业申请认定的新产品,需由企业如实填报《大庆市新产品认定申请表》,提供产品技术总结报告、产品研制工作总结报告、产品经济效益分析报告、产品检测报告、产品用户意见、科技查新报告等,已通过鉴定的新产品需提供新产品鉴定证书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可靠。
四、申报程序:所有申请认定的新产品由大庆开发区经济科技局企业科审查盖章后报市经委技术创新科。
五、材料申报:本次申报材料要求一律用word文档、A4纸打印,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软盘。
附件:(文件可到网上信箱下载,信箱:qiyeke001@163.com 密码:111111)
联系电话:6282354、4616570
联 系 人:刘宪红、陈国鹏
邮件地址:chen_gp@dhbi.org
大庆高新区经济科技局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