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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北京科博会“科技成果推广

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的通知

 

 各孵化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贸促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北京市贸促会承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科博会”)将于2008年5月21-25日在北京举办。有意参会的企业尽早报名。

 

 

 

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项目部

联系人:徐美娟

联系电话:6282925

 

 

 

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08年3月26日
关于参加北京科博会“科技成果推广

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贸促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北京市贸促会承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科博会”)将于2008年5月21-25日在北京举办。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国家“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是我国举国欢庆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一年,是喜迎全球瞩目的北京奥运的一年。本届“科博会”值此良机而举办,具有深远影响,蕴涵巨大商机。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的重要精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方针,更好地倡导自主创新、重视知识产权、推动节能减排、落实科学发展观,本届“科博会”期间,在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开发区协会的支持下,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和“科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共同主办,北京市贸促会和北京京都信达信息服务中心承办的第十一届“科博会”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将于2008年5月20-22日在北京举行。推介会将立足于提高广大企业和科研机构关注、研发、转化、应用科技新成果的意识和能力,帮助有关各方整合资源和把握新的商业机会,同时,有效推动政府、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和企业的信息发布、项目交流及有效对接洽谈。

    现诚邀各地政府职能部门、科技局、科技园区(产业基地)、科研院所、高科技型企业及相关机构参与本项活动。

   会议事项见附件说明。 特此通知。

 

                              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

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

 


会议事项说明

 

科博会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第十一届科博会“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支持单位: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开发区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贸促会

北京京都信达信息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特邀有关政府机构、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参与协办

拟邀媒体: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经营报》、《科技日报》、人民网、新浪网、科博会官方网站及地方媒体等。

一、会议时间、地点(拟):

●会议时间:2008年5月20日—5月22日

会议地点:北京  中国职工之家酒店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报到地点:中国职工之家酒店

二、会议内容(具体事项参照日程表):

安排代表参加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科博会”展览及科技交流活动。

安排嘉宾出席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科博会开幕式(国家领导人做主题报告)

邀请资深专家讲解科技成果项目与申请国家资金支持操作实务。

邀请国家相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就国家科技产业政策答疑解析。

邀请投融资专家解答项目融资的正确途径、程序和规避风险的操作实务。

安排参会代表现场观摩、展示、推介科技成果项目。

三、推介、洽谈项目类别:

    1、项目推介、洽谈按行业进行分类,拟推介项目类别如下:

    ●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及其它与治理污染和资源环境相关的先进适用技术;

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技术、军民两用技术、交通技术项目;

生物技术、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项目;

新农村建设、现代生态农业及高新农业示范基地项目。

      2、欢迎参与单位提供其他代表科技前沿发展水平及适用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

高新技术成果项目,并进行专场推介。

四、拟专项重点推介安排:

1、国家科技政策扶持高新科技成果项目推介:邀请获得国家科技政策扶持的高新科技成果项目承担单位(如:973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星火计划的),进行重点推介。

2、新技术、新产品及科技成果项目发布推介:甄选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及科技成果项目进行发布,组织目标客户进行观摩、了解和洽谈合作。

3、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产业基地优势资源项目推介:邀请具有代表性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推介自身的优势资源和产业扶持政策。

4、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与产业链合作推介:重点选择具备产业化推广价值的高新科技成果项目进行推介,促进产业化推广与产业链合作。

五、特色服务:

1、国家扶持政策咨询:邀请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及权威机构的资深专家、学者等,针对企业在掌握新政策、申报扶持资金、财税优惠、贴息贷款、信用担保、市场开拓等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如科技项目申报、863计划、火炬计划、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等)。

2、项目投、融资咨询:邀请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银行、投融资机构、担保机构以及国际风投私募基金机构,就项目投融资的相关事项进行咨询解答。

3、新技术、新产品行业交流与专家鉴定咨询:邀请权威专家,就新技术、新产品的行业发展状况、应用前景及科技水平鉴定进行探讨、交流、解答。

4、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邀请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现场解答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

5、市场推广与营销策划、及媒体宣传服务:邀请市场策划与营销专家、以及传媒资深专家,就项目推广的营销策划和宣传进行探讨、交流和解答。

6、甄选项目专场(专项)推介,专业客户定向邀请服务:根据所甄选项目的实际需求,定向邀请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专业人士参与,有效促进对口交流和合作。

六、报名方式:

1、确认参会的单位,请务必将参会回执企业简介汇款底单提前传真至会务组,以便确认参会资格和进行工作安排。参会代表请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参会证件照片(两寸署名近照二张)邮寄至会务组,用于制作代表证。

2、特邀重点单位可协办相关活动,进行专场(专项)项目推介,并选择相关宣传事项、专业人士邀请及配套服务等,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参与单位另行承担。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北路丰华苑10楼209信箱       邮编:100071

   网站查询:www.chinatorch.gov.cn       www.chitec.cn

  http://tap.chitec.cn                   

E---mail:chinabjkbh@126.com     专职协调人:蔡旭伟(手机:13717782255)

    话:010-68726390  68726391      真:010—68726391

联 系 人:尚明燕

 

第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

“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回执表(此表复印有效)

                                                          编号

位名

 

负 责 人

 

位地

 

   

 

经 办 人

 

职 务

 

所在部门

 

电话

 

传 真

 

   

 

   

 

E--mail

 

参会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参会形式在□打“ √ ”:         嘉宾代表       普通代表  

参会费用标准为:2800元/人(含:安排代表参加会议、会刊刊登参会单位项目介绍(500字以内)、会议统一用车、会议午餐、“科博会”网上项目宣传费用)。

重点项目特邀代表:8800元/人,在享有参会代表全部安排外,享受嘉宾待遇,特别安排出席人民大会堂“科博会”开幕式,另提供现场展台一个,彩色内页广告一页,及安排在嘉宾席就座(摆桌签)。

说明:其它食、宿及服务项目由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重点推介项选项请在□打“ √ ”: 专场推介       专题推介

目重点推介目录选项选项前的□内填):

大会发言推介20000元;  视频展示2000元; 易拉宝1000元/面;

封二20000元;          封三15000元;        封底20000元;

彩色跨页15000元;      彩色内页8000元;     黑白内页5000元;

不参会的企将项目登在刊上,每500字)费1000元。

目类别与重点关注领域(请在选项前的□内填 √ ”)

    能、保、循利用、治理染和境相的先适用技术项目;

    信息技术、先制造化技用技、交通技术项目;

生物技术、能源技、新材料技术项目;

新农村建代生态农业及高新农业示范基地目;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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