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先进制造技
(五)航空航天技术
(六)现代农业技术
(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八)环境保护新技术
(九)海洋工程技术
(十)核应用技术
(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上述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发展情况和我省实际进行补充和修订。
二、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一)从事本细则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由省、副省级城市(以下简称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部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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